关于要求获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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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TC办字(2010)第(0036)号

各有关获证企业:

2010年11月14日20:30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栏目、2010年11月15日8:00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第一时间》栏目和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18:00《共同关注》栏目相继对《央视调查:有机蔬菜也施肥 真正“有机”难寻觅》进行了报道。针对此次媒体报道的内容,我机构立即在机构内部开展了自查,经过查证核实,本次媒体报道涉及我机构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报道的咨询公司,根本就不是我机构的合作单位,我机构从来也没有向该咨询公司授权,从来也没有受理该咨询公司推荐或代理的认证合同;报道中提及山东微山湖某鸭蛋生产企业,其他机构没有通过认证,在我机构一个月内获得认证证书的情况,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况且我机构在微山湖没有一家有机鸭蛋获证企业。尽管如此,我机构依然本着有责改之,无责加勉的原则和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进行了自查和原因分析,制定应急方案,并迅速派出多个检查组对山东的所有有机产品获证企业进行了一次非例行检查,对非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立即做出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决定。在随后的工作中,我机构将对所有有机产品获证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非例行检查,并要求所有获证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求所有获证企业严格执行GB/T 19630.1-19630.4~2005标准要求。

2、加强企业员工培训和有机生产的内部检查,使员工很好的理解并严格执行有机产品标准要求,针对任何人的咨询和采访都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回答问题。

3、针对有基地+小农户形式的获证企业,应加强农户的管理和培训,加大对小农户日常生产活动的巡查监管。

4、有机生产投入物(种子/种苗、肥料、饲料、药物、基质等)和建筑物材料及生产工具都要严格按照GB/T 19630标准的规定,禁止使用GB/T 19630标准禁止使用的物质。

5、禁止企业自行印刷有机认证标志。严格按照中国有机产品管理办法要求使用标志。有机转换产品禁止使用有机产品的标志。

6、建立和完善追踪体系,保存能追溯实际生产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地块图、农事活动记录、加工记录、仓储记录、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以及可跟踪的生产批号系统。

7、搞好有机生产基地的卫生,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

8、有机产品标准要求的检测项目必须及时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不符合的产品禁止在市场上销售。生产用水、土壤、大气的检测报告要真实、有效。对已过期的检测报告应及时重新送样检测。

9、禁止在有机生产基地内焚烧植物秸秆、塑料薄膜等。

10、有机产品生产、运输、储存等过程中禁止使用聚氯类产品,禁止使用转基因的物质及其衍生物。

11、有机产品的运输、储存和包装应与常规产品分开,防止对有机产品造成污染。

针对以上问题,望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机构反映,并在2010年12月15日前将书面报告提交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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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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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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